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饮用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入选的督促保护饮用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是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生动实践。办案过程中,我院紧扣黄河流域引用水源地保护的核心需求,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手段,精准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化解了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生态风险,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隆德重法”系列检察品牌建设。一方面,深化与水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多元治理机制,以法治手段明晰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河长+检察长”协同履职模式,不断提升黄河流域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检察公益诉讼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建设中释放更大效能。